我国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年底前全部免费开放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文化部今天表示,今年年底之前,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将全部实现向公众免费开放,中央已将“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列入制度性预算当中。
但近期文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开展的“三馆一站”督查工作发现,中部地区的10个省中就有6个省没有全部落实地方承担的资金,占的比例达到60%;有的省份配的比较少,没有完全配套。
文化部表示,将尽快研究制定国家层面的“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保障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改革,逐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提升公共文化单位的管理水平。
此前报道:
《意见》指出,推动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推进这一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切实把免费开放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意见》对推进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进一步向社会免费开放提出了要求。要求推动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应全面推开,逐步完善,在推进免费开放的过程中,建立与其职能任务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能力;要坚持公益,保障基本,对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文化服务项目,要坚持公益性,降低收费标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紧紧结合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本职能,研究确定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要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功能和作用,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树立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的良好社会形象。
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进一步向社会免费开放,《意见》提出了具体举措。具体包括:取消原有部分收费项目,取消公共图书馆办证费、验证费、自修室使用费、电子阅览室上网费,取消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存包费,限期取消文化馆(站)群众文化艺术辅导和培训费,业余文艺骨干培训费,公益性讲座、展览收费;限期收回出租设施,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已挪作他用的限期收回。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公益性服务,要与市场价格有所区分,降低收费标准,按照成本价格为群众提供服务;完善免费开放公示制度,在窗口接待、场所引导、资料提供以及内容讲解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吸引力;制定应急预案,充分考虑免费开放后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严谨细致的免费开放工作方案,确保免费开放后的公众安全、资源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免费开放的公众知晓率,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最大限度地发挥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功能作用。
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进一步向社会免费开放,《意见》提出了具体举措。具体包括:取消原有部分收费项目,取消公共图书馆办证费、验证费、自修室使用费、电子阅览室上网费,取消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存包费,限期取消文化馆(站)群众文化艺术辅导和培训费,业余文艺骨干培训费,公益性讲座、展览收费;限期收回出租设施,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已挪作他用的限期收回。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公益性服务,要与市场价格有所区分,降低收费标准,按照成本价格为群众提供服务;完善免费开放公示制度,在窗口接待、场所引导、资料提供以及内容讲解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吸引力;制定应急预案,充分考虑免费开放后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严谨细致的免费开放工作方案,确保免费开放后的公众安全、资源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免费开放的公众知晓率,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最大限度地发挥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功能作用。
(zx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