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民看病报销封顶线升至6万超人均收入8倍
记者从辽宁省卫生厅了解到,我省全面提高参合农民门诊补偿比例,补偿标准由过去的35.92%提高到40%,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由68.14%提高到75%,封顶线由5万元提高到6万元,超过农民人均收入的8倍。
据了解,2011年,全省参合农民门诊补偿比例平均为35.92%,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8.14%,受益患者1599.4万人次。去年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全省农民人均收入的6倍。
省卫生厅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继续实行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全面推开村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工作。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比例可达20%至40%;取消住院起付线,实行分级分段按比例补偿,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75%左右,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达到6万元。
据介绍,2012年,全省新农合常住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省卫生厅表示,要探索多样化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开展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疗机构转变运行机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此外,进一步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强化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的评估工作。全省还将进一步加大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省级新农合信息网络平台,统一标准,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换,逐步实现新农合信息系统省级集中。
省卫生厅表示,村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配备网络终端设备,建立新农合门诊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审核、实时垫付的补偿制度;乡及乡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建立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并与新农合管理系统相链接,充分利用居民健康卡,推广新农合就医“一卡通”,建立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制度,方便参合农民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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