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仪能治不孕不育等疾病罚30万元!安徽公布典型违法案例
合肥康安癫痫病研究所附属中医医院虚假宣传被罚20万元;进口冻鱼干未依法报备,瑶海区一商行被罚131万元;使用超期未检电梯案,亳州一物业公司被罚5万元……6月28日,记者了解到, 2022年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
进口冻鱼干未依法报备等,合肥瑶海区一商行被罚131万元
2022年6月1日,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合肥市瑶海区王勤姐贸易商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进口冻鱼干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作出罚款13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29日,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合肥市周谷堆批发市场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卸货的进口冻鱼干无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等材料。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人员、环境、货物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并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23日从广东省采购500箱进口冻鱼干,货值32.75万元,未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也未按规定将进口冻鱼干运入安徽省内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检测、消杀及赋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销售的减肥产品含西布曲明,黄山一商户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
2022年5月6日,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屯溪区小萝莉服装店销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因当事人行为涉嫌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4月13日,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反映屯溪区小萝莉服装店销售的减肥产品对其身体造成损害,可能含有西布曲明,要求依法查处。屯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当即提取已销售的9粒减肥产品,并将投诉举报人提供的3粒减肥产品一同送检。经检验,2份样品中均检出西布曲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已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本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西布曲明通过抑制中枢神经,起到降低食欲的作用,会增加患心脑血管疾病风险。我国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其常见于声称“减肥、瘦身、排毒”的代用茶、压片糖果、固体饮料等产品。如消费者食用这类产品后出现食欲减退、失眠、口渴、便秘等症状,应高度警惕并通过12315平台投诉举报。
生产不合格芝麻油,天长一公司被罚款7.1万元
2022年2月10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对天长市金豆食用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合格芝麻油的行为进行查处,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7.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19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显示天长市金豆食用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芝麻油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从明光市某企业(已另案处理)购进1桶20升芝麻油后进行分装,生产了390ml“秦栏”纯芝麻油50瓶。该批次芝麻油中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的芝麻油每瓶售价13元,共计650元,违法所得5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局认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长期大量食用乙基麦芽酚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严重时会造成肝脏损伤、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化。不法生产经营者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在食用油中非法添加乙基麦芽酚,严重侵害消费者身体健康。该案的查处有效打击了食品添加剂违法违规使用的行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
使用超期未检电梯,亳州一物业公司被罚5万元
2022年4月19日,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对亳州市尊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超期未检电梯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2月24日,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亳州市尊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某小区电梯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使用的部分电梯未经定期检验,遂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作为该小区乘客电梯的使用单位,其使用的31部乘客电梯,检验日期应在2021年7月。当事人在未按规定要求定期检验的情况下,一直超期使用案涉电梯达7个月之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电梯安全直接关乎民生福祉。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对电梯的定期检验不够重视,使用超期未检电梯,给居民生命安全带来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上上下下”的安全。
宣传减肥仪能治病,金寨县一商家被罚30万元
2022年5月25日,六安市金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金寨县郑才保电子产品经营部虚假商业宣传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9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金寨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金寨县郑才保电子产品经营部涉嫌虚假宣传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自2018年9月起开始从事“项美美体减肥仪”的营销活动,通过PPT演示、播放视频资料、讲座以及群宣传等多种途径,向消费者宣传“项美美体减肥仪”具有治疗高血压、心脏病、妇科、肾脏、腰椎病、不孕不育等疾病的作用,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当事人以每台15900元的价格已售出19台,虚假宣传违法经营额为30.21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金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近年来,围绕女性医美和老人养生保健的虚假宣传逐渐增多,严重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本案的查处,现场揭开所谓“神器”面纱,严厉打击了保健品虚假宣传的行为,有力维护了保健品市场的秩序。
虚假宣传,合肥康安癫痫病研究所附属中医医院被罚20万元
2022年5月13日,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合肥康安癫痫病研究所附属中医医院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9日,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合肥康安癫痫病研究所附属中医医院在其经营场所中发布“MDT立体定向神经元修复技术五大特点”“超微创治疗:没有手术风险”“快速控制发作”“安全无副作用”“诊疗立竿见影”等内容的宣传牌。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依据或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的虚假宣传行为,不仅破坏医疗行业竞争秩序,甚至可能威胁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医疗机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王诗琪 周镕健 记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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