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交4万仅能见8位男士 怀疑相亲对象是“婚托”
相亲是当下很多年轻人的选择之一,近日,刘小姐向读创/深圳商报记者反映,她今年与世纪佳缘签订了一份价格为4.88万的红娘服务合同,一名工作人员对她说,可以让她约见60位男士,合同签订后,她才约见8位男士,世纪佳缘就不介绍男士给她相亲了,且实际上终止了服务。刘小姐认为世纪佳缘违反了协议,于是提出退款70%,但被公司断然拒绝。
4.88万元服务费仅见8位男士
资料显示,世纪佳缘成立于2003年,其主营业务为线上及线下相亲服务。目前,百合网子公司天津百合时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旗下上海花千树等公司一起作为“世纪佳缘”品牌的实际运营者。
位于深圳福田车公庙附近的世纪佳缘门店,不时有单身人士前来咨询。 本文图片均来自深圳商报32岁的刘小姐在深圳一家基金公司上班。两年前,出于结婚目的及家人的催促,她在世纪佳缘注册了账号,成为会员。“她们陆陆续续给我打了两年的电话,让我去签他们的红娘服务合同。”刘女士说。
今年2月27日,刘小姐与世纪佳缘签订了一份缴款4.88万的红娘服务合同。合同服务期限为8个月,合同将根据其择偶标准,由系统推荐60位候选人,其中红娘协助线下约会安排8人次。此外,合同还包含三项增值服务,包括整体形象设计,专家咨询、情感分析服务和个人宣传片服务。
刘小姐提供的合同服务内容,其中需要收取系统使用费9760元。合同显示,甲方为刘小姐,乙方为北京花千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服务需要借助CRM(客户关系管理)软件系统进行,需要扣除9760元作为系统使用费。
“一开始销售人员跟我说的是见60位的,签订后我才发现变成了8位。”刘小姐告诉记者,当时她提出要先看合同,销售人员称,由于合同是电子合同,需要付款才能生成合同,并强调他们是上市公司,不会欺骗她。第二天,刘小姐签完合同发现,一开始说好的60位变成了从60位里面筛选8位,这让她很是气愤。
根据计算,4.88万合同约见8位男士,平均每位的“出场费”为6100元。有网友称,这是明星的出场费吧。刘小姐提出质疑,红娘解释,这没有关系,他们公司的服务质量很好,可以保证成功率,让她不用担心。刘小姐选择再次相信。
怀疑相亲对象是“婚托”
今年3月份开始,系统根据刘女士的择偶标准先后为其挑选了5位单身男士,并由红娘一一安排线下约会见面。“其中两个印象条件还不错。”刘女士以为自己的一番努力很快会有结果。红娘向她介绍,5位男士都会主动加她微信。
令刘小姐不解的是,5位男士加了微信后都不主动联系。红娘认为刘小姐应该主动出击,刘小姐给他们都发了微信,结果几个人都不回刘小姐。5位男士的集体沉默,让刘小姐怀疑相亲对象是“婚托”。该公司负责人朱女士认为,相亲对象都是经过刘小姐签字确认的,不存在婚托这个现象。
公司回应:客户理解错误,员工没问题
10月19日,刘小姐来到公司讨要说法。公司一位负责人朱女士认为这是刘小姐自己理解错误导致的。当刘提出让销售人员面对面把话说清楚时,朱女士予以回绝。她认为一定是刘小姐理解错误,他们的员工都是经过专业培训,不存在销售人员没有把话说清楚的情况。
位于深圳福田车公庙附近的世纪佳缘门店,不时有单身人士前来咨询。8位里面见了5位,还没有找到适合的,刘小姐开始着急。她向红娘咨询,红娘认为是刘小姐的形象不好,并建议她做价值3万块钱的个人形象设计。“我以为合同里面的整体形象设计服务就是包含现在所需要的形象设计,不然我会花将近5万元去见几个男的?”刘小姐认为红娘故意误导,并直言她形象不好,对她打击很大,所谓的个人形象设计,是引诱她变相增加消费。
朱女士表示,如果红娘对她造成了打击,她代表公司向她道歉。她强调,刘小姐来公司化妆等这些基本服务都是免费的,如果客户有进一步要求,包括整体的穿衣发型设计这些是需要另外收费的。
刘小姐提供的合同增值服务内容,包含心理咨询,个人宣传片等服务。根据合同,目前服务时间已经终止,但还有心理咨询服务及个人宣传片两项增值服务未履行。朱女士对此解释,这是属于不收费的增值服务,需要客户自己提出才会进行。 “没有人跟我说过这个需要自己提出要求。” 刘小姐对该说法并不买账。
刘小姐向公司提出退款70%的要求,但被拒绝。朱女士作出解释,根据合同,甲方(刘小姐)提出解除的,合同款不予退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款应全额退还。刘小姐使用了CRM系统,需要扣除9760元的系统使用费。此外,合同里面规定约见8个人,目前已经约见5个,还要扣除5个人的服务费。经计算,最多返还14640元,也就是只能返还30%的合同款。刘小姐的诉求,他们还需要向北京总部进行申请才能做答复。
交钱才能看合同 律师:霸王条款
深圳商报记者在世纪佳缘注册了会员,填写了姓名、收入等相关信息后便显示注册成功,并不需要填写身份证等关键信息。一天后,销售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希望进行线下约见以便提供更好的红娘服务。
记者来到了位于深圳福田车公庙附近的一家世纪佳缘门店,一位自称红娘助理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填写了相关个人信息后,红娘介绍了一些基本的服务情况。“红娘服务合同我们有几千、几万的,主要是根据客户的相亲难易度来确定。”该红娘介绍。她还透露,一般来说4万、6万元的合同主要针对女性客户,例如年纪较大、离婚有孩子的。而具体服务内容,该红娘则以记者不需要这类合同为由拒绝透露。
在刘小姐与公司交涉的过程中,一名自称为公司法务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公司开具的是电子合同,按照规定,需要客户一次性交完钱,经财务审核,经法务部审核后才能生成合同,用户才能看到合同。
门店内,世纪佳缘客户送来的锦旗。记者就此联系到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华筠,他认为,只要是商家无理由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都可以视为是霸王条款。2018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消费者协会(消协)、消费者委员会(消委),各地叫法不一样,先后将,“先签收后验货”“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这些行为都被认定为霸王条款。
“如果销售人员说法确实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话,该行为就涉嫌欺诈消费者,刘女士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尹华筠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