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选择25个县做试点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取消药品加成,遏制医疗费上涨
意见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关键环节。在改革补偿机制方面,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对试点县级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费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如何遏制持续上升的医药费?意见提出,推行总额预付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规范药品采购供应,以及落实完善政府投入政策等主要措施。
30万人口以上县市,至少有一所二甲医院
如何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该意见提出了六个措施:
第一,要做好医疗机构的规划建设,在每个县市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第二,要提高技术服务水平,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等专科,以及近三年县外转诊率较高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第三,要加强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和远程医疗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等;第四,要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第五,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执业。发挥县级医院的辐射作用,带动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第六,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改善服务态度,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实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
全国300个县试点,广东选择25个
意见提出,2012年选择300个左右的县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力争2013年上半年总结评估,形成基本路子,为2015年实现县级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打好基础。
广东省卫生厅负责人透露,广东今年将选取25个左右服务人口较多、基础较好的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突破口,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机制、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综合改革。(陈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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