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来源:网络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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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提前介入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2022年4月18日上午,颍上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等网络信息了解到本地可能存在一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案件信息,及时与颍上县公安局联系。当日下午颍上县公安局后对吴某忠、吴某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颍上县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提前介入,参与案件讨论、提出引导侦查意见。
经查:颍上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2年4月10日颁布的第16号通告明确第一条规定“严格来(返)颍人员管理,各交通卡口严格查验安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继续严格执行外地来(返)颍人员闭环管理措施”。吴某忠、吴某丹二人明知自己从省外疫情高风险地区返颍而故意隐瞒,并谎称从低风险地区返颍,从而躲避被可能执行的相应闭环管理措施,后到颍上县慎城镇等多个场所购物、采购鸡蛋、饮食等活动,准备离颍时经核酸检测呈阳性,给颍上县带来极大疫情传播风险隐患,造成颍上县再次对多地采取封控、管控措施。二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目前,二人正在隔离治疗中。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
来源:颍上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