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生殖对亲子鉴定的影响
来源:安安试管婴儿
作者:安安试管婴儿
更新时间:202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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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殖个体的亲子鉴定 在自然生殖情况下,生物学的父母子女关系与社会学父母子女关系是一致的。人类有二套基因组 DNA,一套在细胞核内,细胞核 DNA遗传系统按孟德尔遗传规律传递;另一套在细胞质的线粒体内——线粒体 DNA(mt DNA),由于受精卵中的线粒体几乎全部来自于卵细胞,所以线粒体遗传系统往往表现为母亲系遗传,母亲所携带的 mtDNA 突变可传给她的子女。 亲子鉴定的基本原理是孟德尔遗传的分离和自由组合定律。亲代基因型决定子代基因型,子女的一对等位基因必定是一个来自父亲,—个来自母亲;在没有基因突变、分型错误的前提下,子女不可能带有双亲均没有的等位基因。亲子鉴定中,需要确定与小孩有无亲子关系的男子称为有争议的父亲,或假设父亲,或被控父亲(AF)。同理,需要确定与小孩有无亲子关系的女子称为有争议的母亲,或假设母亲,或被控母亲(AM)。母、子、父三方均参加检验的情况称为三联体(triplet),这样的鉴定为双亲检验。当受检者仅为假设父亲或假设母亲和孩子二方时,称之为二联体(biplet),这种只有父母一方的二联体的亲子鉴定称为单亲检验。反转亲子鉴定是指父母已确定,检验孩子是否为他们亲生的亲子鉴定,主要见于失踪者(活体、尸体)的身份确定———个人识别。亲子鉴定最早的应用对象是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的确定,但现在被检测的对象已不再局限于父母与子女两代之间的个体,对同胞、隔代甚至旁系个体间是否存在亲缘关系也有可能进行相应的鉴定。 由于辅助生殖技术打破了传统生育与遗传的统一性,可将不同来源的精子、卵子、子宫进行组合而产生子女,最多可能产生五位父母,即生物学父亲(遗传父亲)、社会学父亲(养育父亲)、妊娠母亲(代孕母亲)、生物学母亲(遗传母亲)和社会学母亲(养育母亲)。导致子女的生物学父母与其社会学父母不吻合,父母与子女间关系复杂,对亲子鉴定及个人识别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