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确定为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筛查定点医院
原标题: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确定为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筛查定点医院
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两病”筛查定点医院
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
依据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为完善我市门诊慢性病用药保障机制,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被确定为医疗保障部门指定“两病”筛查定点医疗机构。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保障对象范围有哪些?
(一)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未纳入门诊规定Ⅰ类病种保障范围的参保患者,经我院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
(二)已纳入门诊规定Ⅰ类病种保障范围的参保患者,继续执行现行门诊规定Ⅰ类病种政策,不再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高血压、糖尿病保障待遇都是什么?
(一)“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设有支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限额
1、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
2、年度支付限额:在普通门诊年统筹年度支付限额的基础上,高血压增加100元,糖尿病增加3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增加300元。
(二)对因病情发展需要住院治疗的“两病”参保患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按住院待遇标准执行,期间不享受“两病”门诊待遇。
(三)基金支付的“两病”门诊费用额度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个人负担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作为本地区公立医院,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区二院)将继续发挥公立医院作用优势,坚持不懈以老百姓身心健康为中心,以治病救人、防病、提升老百姓身心健康和推动医学工作发展为医院的宗旨,为百姓创造更多实惠。 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区二院)医保健康部严格执行各类手续流程,为符合条件的“两病”患者建立电子台账,维护好患者个人信息,同时,为“两病”参保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用药服务,执行药品零加成,药品齐全配备,节省患者用药支出,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为弘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进一步做实做细“两病”规范化管理,加强“两病”患者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 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区二院)医保健康部深入基层和群众,为基层百姓普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使群众正确认识国家医保政策,指导患者正确报销流程,从而提升群众防治疾病健康意识。
来源: 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区二院
编辑:史策
制作:史策
校对:潘健
主编: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