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近日,东营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参加东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或住院病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且不在“两病”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内的“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一政策的落地实施,可让全市30万名“两病”患者受益。
“我有高血压、糖尿病四年了,病情不是很严重,还达不到门诊慢性病的标准,可每月下来光吃药也得花二百多块钱,医保不报销,负担挺重。现在好了,每月能报销一部分,解决了大问题”。新政策的实施让河口区六合街道庙二村的贫困人口陈兴民如释重负。
据了解,东营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1月26日出台了《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政策的落地实施,进一步减轻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可让全市30万名“两病”患者受益。
《通知》明确保障对象。参加东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或住院病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且不在“两病”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内的“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范用药管理。在国家新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和我省过度保留品种范围内选择确定门诊用药,同时推行长期处方制度,最长可放宽到3个月。制定报销政策。“两病”参保患者可以在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60%。高血压患者每年医保最高支付30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支付4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每年最高支付500元。实行即时结算。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与医疗机构实行联网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