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年内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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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四川健康网
更新时间: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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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辽宁省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年内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辽宁省参保居民,经医疗保障部门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将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近日,省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辽宁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 明确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医疗保障部门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各市要严格执行“两病”诊断治疗标准,防止政策适用范围过宽等问题。
对“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要按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的药品。
报销比例上,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50%以上。各市要在摸清“两病”门诊用药人数、用药数量和金额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合理设定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等待遇标准。
对降血压和降血糖以外的其他药品费用等,或已纳入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疾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的待遇,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避免重复报销、重复享受待遇。
通知要求,各市尽快制定本地实施方案, 确保2019年11月起开始实施, 群众年内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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