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无法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你怎么看
近日,一则关于浙江省于2006年发布的《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为体检不合格,被网友质疑是否与时俱进的新闻在网上持续发酵。
该网友称,随着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糖尿病的发病比例也大大增加,随着医学进步,糖尿病经过科学控制,并不会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06年的标准到现在还在执行,这种对糖尿病一票否决的做法,对糖尿病人的身心是否造成了巨大压力,是否在无形中造成和这类人群的自卑,侵害了他们的权利。
据统计,我国成年人糖尿病患病率为12.8%,患者人数约1.3亿。卫健委制定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提到,我国是全球糖尿病患病率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随着糖尿病的普遍,糖尿病患者也面临着就医、求职等各种问题。其实据医学工作者介绍,糖尿病患者只要是血糖控制得好,有糖尿病导致微血管并发症的几率会大大降低,因此,患糖尿病并不完全等于丧失从业权利。
网友质疑声中,浙江省教育厅回应已经启动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也将充分听取包括医疗专家在内的各方意见,进一步优化体检指标和标准,作为规范性文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其实浙江的情况不在少数,各省都有自主确定的体检标准,虽然有利于因地制宜,但也带来了标准不一侵犯求职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在国家层面上,应该统一设定一个红线,规定哪类疾病不能通过就业体检,其他各省不得在此红线基础上再加码,这样一来,能解决不少因为标准不一而产生的提高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的问题。
“失业”一词重回大众视野。大家也将目光投向了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比较稳定的职位上,公职“内卷”越来越严重。一些不能“与时俱进”的体检标准确实需要进一步修订,进入公职的门槛应当在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个人能力和品行等方面多侧重,不能仅仅因为身体条件而全盘否决。
作者:齐国翠